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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28 15:40:25

  1.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1修正)
  2. 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1修正)
  3. 一周科创要闻(9月13日-19日)

一、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及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设计图纸、试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流程、配方、样品和数据等非专利技术和信息。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体现智力劳动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各方主体的利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统筹科技、教育、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等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

科技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省人民政府和宁波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重点奖励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六条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以及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计划,发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南,引导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前款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南应当载明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优惠政策、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交易规范等内容。第七条 省科技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规范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加工与服务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依法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鼓励利用非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提交相关科技报告,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方便。利用非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提交的科技报告,可以作为有关部门认定其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参考依据。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制度,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技项目可以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或者联合设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或者硕士实践基地、大师工作室等研究开发机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第九条 鼓励企业利用政府科技信息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合作等需求信息。

科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为企业获取所需的科技成果提供支持和帮助。第十条 支持企业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对承接科技成果的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技术合同的实际成交额或者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第十一条 鼓励企业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和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以优势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技术转让平台等。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二、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按照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政策,依法保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各方主体权益,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机制和转化体系。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第五条 本市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在本市实施转化,并予以支持。

单位和个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第六条 本市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加强与京冀科技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产业园区和技术交易市场联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与京冀等市外创新主体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联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第二章 政府支持和保障第七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发挥各类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投资融资保障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的多元化。第八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拟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协调、服务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产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九条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教育、科学技术等行政部门,应当改进和完善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和其他相关科技项目的科研组织管理方式,在制定科技规划、计划和编制项目指南时,应当听取相关行业、企业的意见;在组织实施应用类科技项目时,应当明确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并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作为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第十条 本市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企业和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研究开发资助、发布产业技术指导目录、示范推广、后补助等方式,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下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对经济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促进作用的;

(二)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对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有明显效果的;

(三)能够改造和替代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

(四)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以及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的;

(五)能够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健康水平的;

(六)能够促进现代农业或者农村经济发展的;

(七)专利技术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市首次实施转化的;

(八)其他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第十二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系统。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库,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相关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完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专利信息数据检索、加工和分析,推动专利运用。

市财政部门应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对科技成果处置、使用和收益管理的统计工作。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为企业获取所需的科技成果信息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一周科创要闻(9月13日-19日)

【1】 科技 部、国开行:力争专题债为 科技 成果转化提供融资100亿元以上

9月18日, 科技 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重大 科技 成果产业化专题债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围绕重大 科技 成果转化、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等,加强对重点 科技 创新地区、重点 科技 创新项目的金融供给,通过共同组织实施重大 科技 成果产业化专题债等工作,引导 社会 资本支持 科技 成果转化、企业关键技术研发和 科技 型企业发展壮大,力争通过发行专题债为 科技 成果转化提供融资1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方向为:重大 科技 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百城百园”行动,国家重大能力平台建设,创新联合体建设。

点评:创新驱动发展,科创离不开金融支撑。上一次国开行发行专题债的主题是“抗疫”,没想到 科技 成果产业化也有了专题债,这将是一场惠及各地高新区、 科技 园区、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创新联合体的 科技 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及时雨!

【2】证监会: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

2021年9月17日,证监会公布《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为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助力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将不受行业限制。

根据2018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 汽车 、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点评: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此前由于中国国内证券市场对企业盈利要求的限制,一些企业不得不选择赴海外上市。近年来,随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多层级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以及创业板、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推进,中国 社会 对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重视,中国 科技 创新的产业氛围向上和配套金融服务提升可以说是一日千里,接下来我们会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回归a股,越来越多的科创企业把a股作为ipo首选地。

【3】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刊发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要以建立科学管理制度为手段,以提升基础能力为支撑,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能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 社会 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方案提出合理设置国家和地方能耗双控指标,优化能耗双控指标分解落实,同时要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对国家重大项目实行能耗统筹,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鼓励地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

点评:“十三五”期间,中国建立了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以降低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由于各地能源禀赋不一、能源消费情况地区差异很大,此次新政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等举措,务实且直切要点,我们同时更期待中国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突破和创新,托起更美好的未来。

【4】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9月16日,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05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2.8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完成1.1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点评:高标准农田具有规模化、地力肥沃、生态友好等特点,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未来粮食安全的基础,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能够有效提升土地产能,同时达到节水、节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效果,还将利于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的发展。

【5】工信部:发布《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

9月16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对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关部署,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的保护责任,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安全保护,保障车联网安全稳定运行;强调要加强智能网联 汽车 完全防护、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车联网服务平台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保护,加快车联网安全标准建设。

点评:车联网是新一代网络通讯技术与 汽车 、电子、道路交通运输等领域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近年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事关生命安全,亟须健全完善保障车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这对产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都是极大的挑战,需要群策群力共同应对和贡献智慧,产业才有更广阔的空间。

【6】税务总局: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在允许企业10月份纳税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

公告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调整优化了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让企业最大限度享受优惠政策。

点评:企业是最重要的研发投入主体,研发有可能失败、研发费用有可能“打水漂”,因此对企业来说,研发投入很大程度上也是一项风险投资。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近年中国财政部门不断加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财税上予以倾斜,这对科创企业是重要利好,也是形成良好科创氛围和健全科创体系的重要举措。

【7】工信部: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9月13日,工信部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漏洞收集平台备案通过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是指相关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的收集非自身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平台,仅用于修补自身网络产品、网络和系统安全漏洞用途的除外。

点评:工信部7月13日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对“白帽”黑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此次升级对安全漏洞收集平台的管理,将为发现网络安全和漏洞信息提供更多途径,也将推动收集非自身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平台合规化。

【8】广东: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9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提出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为根本,强化资金配置能力,引导信贷资金向重点领域倾斜,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打造功能互补、内外联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搭建境内外资金跨境流通桥梁。

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东省外币贷款余额达30万亿元,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达3万亿元,普惠贷款余额3.5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提升,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500家,其中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500家;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达到2万亿美元;绿色信贷余额达3万亿元,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点评:建立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资本要素配置能力和效率对 科技 成果落地、企业关键技术的研发有关键性作用,在科创方面方案提出深化科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交易市场和 探索 设立综合性科创金融服务平台,用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撬动科创改革和区域合作。

【9】安徽:打造新能源 汽车 和智能网联 汽车 世界级产业集群

9月13日,安徽省政府出台《新能源 汽车 和智能网联 汽车 产业“双招双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整车生产规模300万辆,出口规模60万辆,产值突破1万亿元;全省新能源 汽车 产量占比超过40%,占全国比重超过20%,基本形成“纯电动为主、混动为辅、氢燃料示范”的发展格局;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人—车—路—云”高度协同的智能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形成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 汽车 零部件产业体系,孵化或引进一批行业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打造新能源 汽车 和智能 汽车 关键零部件产业增长极。

点评:安徽的 汽车 工业起步于零部件生产,拥有江淮、奇瑞、中鼎、环新、国轩高科等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此前在 汽车 产业的地位并不突出,但新能源 汽车 和智能网联 汽车 ,某种程度上给了它“换道超车”的机会。大众牵手江淮、入股国轩高科,合肥引入蔚来 汽车 ,最近两年安徽 汽车 产业的发展,已隐约可见此前在显示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模式雏形,期待安徽接下来的表现。

【10】spacex 商业载人飞船成功入轨

北京时间9月16日 (美国当地时间9月15日晚),美国太空技术 探索 公司spacex的猎鹰9号火箭与龙飞船(crew dragon)从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成功起飞,进入海拔 575 公里的预定轨道,以2.7万多公里的时速飞行,每90分钟绕地球一圈。

这是全球首个完全商业化、全平民的太空飞行任务。本次任务代号“灵感 4”(inspiration4),四名机组成员均非专业宇航员,飞行任务的主要目标是为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筹集2亿美元,该医院专门治疗儿童癌症。

点评:spacex由埃隆·马斯克(elon musk)于2002年创立,先后实现了小型运载火箭、中型运载火箭和货运飞船的自主研制、试验和发射,实现了“从0到1”的创新以及“从1到n”的快速迭代。近年来,spacex、蓝色起源、维珍银河等公司均致力于发展商业航天与航天旅行。中国也涌现出蓝箭航天、星际荣耀、零壹空间、深蓝航天等民营火箭制造公司。这些来自民间的航空航天领域的创业和尝试不断,人类从未停止过 探索 宇宙的步伐,而且参与者越来越多、越来越积极。

【11】鸿海精密和ptt签署协议成立合资企业生产电动 汽车

9月14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国国家石油股份有限公司(ptt)签署合资协议,在未来5-6年内投资10亿-20亿美元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特区建造一座工厂,并设立研发设施,采用鸿海精密的技术生产完整的电动 汽车 。工厂的建设将需要2-3年,第一阶段的初步生产目标是每年5万辆 汽车 ,未来将扩大到每年15万辆 汽车 。

点评:如果要像智能手机一样在智能 汽车 领域找出一家代工企业,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 科技 集团)可能是目前最好的选择之一。这些年它积极布局电动 汽车 产业,2021年1月它和中国的吉利控股宣布计划成立合资公司,为全球 汽车 及出行企业提供代工生产及定制顾问服务;2021年2月宣布携手fisker打造电动车产品,预计2023年第四季度正式量产;这一次牵手泰国ptt,有别于此前与 汽车 企业的合作,富士康集团将提供完整技术支持,看来,电动 汽车 行业的oem、odm真不远了。

【 12 】矿山鸿蒙操作系统 发布

9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和华为共同发布“矿鸿操作系统”,这是鸿蒙面向煤矿产业而推出的物联网操作系统,也是鸿蒙操作系统首次从to c向to b领域扩展,在工业领域进行b端商业化尝试。

矿鸿操作系统将从四个方面助力煤炭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一是共同打造煤矿工业互联网、建设未来煤矿,有效解决“产业安全”问题;二是通过制定煤矿行业接口、协议标准,有效推进行业适配;三是打磨煤矿工业物联网操作系统,实现工业控制体系的国产、安全可信;四是构建煤矿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推进数字经济和能源经济的融合,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点评:鸿蒙向煤矿领域的延伸无疑为传统煤矿产业带来了新的活力,让人看到了数字技术与传统工业之间建立连接的新可能。物联网技术方兴未艾,对于传统工业来说,通过物联网实现产业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鸿蒙的b端尝试不仅仅是其自身领域的拓展,也为传统煤矿产业一种可能的未来提供了现实参考。

【13】中国“脑计划”正式启动首轮项目申报

9 月 16 日, 科技 部发布《 科技 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2021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2021年度“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的国拨经费概算为31.48亿元,主要围绕脑认知原理解析、认知障碍相关重大脑疾病发病机理与干预技术、类脑计算与脑机智能技术及应用、儿童青少年脑智发育、技术平台建设等5个方面展开,部署59个细分方向,执行期一般为5年。此外,“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还设立了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预算不超过500万元,不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限制。

点评:虽然大脑实体只栖居于人类不大的脑袋内,但是研究大脑并不比研究浩瀚的宇宙简单。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早在“十三五”期间便纳入“ 科技 创新2030—重大项目”,足见其在 科技 创新中的重要地位。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计算机学与生物学等融合交汇,期待脑科学和类脑研究能有更多新发现和新突破。

【14】超过130亿年的宇宙演变模型开放线上访问

2021年9月,《英国皇家天文学会月刊》发表了由日本、西班牙、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智利、法国和意大利的国际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 the uchuu simulations: data release 1 and dark matter halo concentrations (《the uchuu模型:数据释放1和暗物质光环浓度》),该研究团队通过大量数据计算构建了一个完整可下载的虚拟宇宙,是有史以来最大、最详细的模拟宇宙。

该模拟宇宙包含2.1万亿个“粒子”,横跨96亿光年的空间,建立了超过130亿年的宇宙演变模型。暗物质是星系形成的主要驱动力,而uchuu的精度足够高,能够让研究小组识别出从星系群到单个星系暗物质光环的所有细节,通过调整模拟的不同方面,能观察到暗物质和暗能量如何在我们的宇宙中发挥作用。

点评:更为逼真、准确的宇宙模型如同“宇宙切片”,是天文学家深入了解银河系构成、了解宇宙的重要方式,uchuu模型将在数据挖掘、天文学研究中带给研究者更多灵感和启发,更期待开放线上访问能够激发更多 社会 公众对宇宙 探索 的兴趣。

【15】韩国:向谷歌罚款2074亿韩元

9月14日,韩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14日决定,以谷歌(google)涉嫌向三星电子等智能手机制造商强加自家安卓操作系统(os)为由,向谷歌征收2074亿韩元(约11.4亿人民币)的罚款。韩国公正委主席赵成旭表示,谷歌限制了移动os市场竞争,阻碍智能终端os领域的创新。

韩国公正委指出,谷歌与制造商签署有关应用商店许可、早期访问操作系统的关键合同时,要求必须签署反碎片化协议(afa,anti-fragmentation agreement),以此使制造商推出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所有终端无法使用和开发其他操作系统。谷歌在智能终端领域滥用支配地位,从开发阶段开始就把竞品扼杀在摇篮里,其限制竞争的行为前所未有。

点评:谷歌这些年陆续在全球各地遭遇反垄断调查、诉讼,收到大大小小罚单,所涉产品从搜索、广告到操作系统、语音助手等等,某种程度上也印证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 科技 巨头们在引领 科技 创新、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也将在全球数字治理的边界中,学会与这个世界更好地共生共处。

南方周末科创力研究中心